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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判给谁 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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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不少夫妻离婚都会争夺财产跟孩子的抚养权,其实这些情况下意味着都是产生了争议的,很显然就无法协商处理,而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官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此时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时如何双方都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交给法院判决了,或者协议由抚养权归一方所以,然后由一方的父母抚养,但是夫妻双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这样做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交由法院判决,双方可以提交一些孩子交由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的。

  二、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离婚孩子会判给谁呢?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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