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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律师, 江西省进贤县人,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工作16年,曾任职法官,现为深圳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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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办证有哪些规定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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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付出多少就会得到多少,不存在之前那种动不动就偏向某一方的事件。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做打算的同时,好好想想家庭。婚前购房婚后办证有哪些规定

  ?那么接下来,本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婚前购房婚后办证有哪些规定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只要是婚姻关系,什么时候都可以,只要原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及共有人同意就可以了。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是否要写两个人的名字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的相关规定

  购房是你个人购买,婚后办理房产证也是属于婚前购买,即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婚前财产。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三、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但是,如果一方提出,父母出资买房子的钱是借给自己的,而不是赠与的,并拿出借条予以证明的。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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