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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律师, 江西省进贤县人,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工作16年,曾任职法官,现为深圳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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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残疾能离婚吗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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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残疾能离婚吗

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共同债务应均担。如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若双方协商不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一定会予以支持。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夫妻一方残疾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3、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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