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5-1006-6787      0755-82575520

律所介绍

INTRODUCTION

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地处深圳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区,环境优美,设备先进
点击这里

关于律师

ABOUT

杨洪波律师, 江西省进贤县人,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工作16年,曾任职法官,现为深圳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点击这里

服务承诺

SERVICE

杨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承“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多年来以专业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点击这里

在线咨询

CONSULTING

如果您遇到了法律纠纷需要咨询律师,可在本站向杨洪波律师免费咨询。
点击这里
律师介绍
您现在的位置是:婚姻律师咨询网>离婚须知

属于假离婚情形有哪些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0-07-03

分享到:

  处于种种目的为了规避对于有配偶带来的不便,但是又不愿意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对于假离婚而言总共分为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两种,那属于假离婚情形有哪些?详情请见下文。

  一、属于假离婚情形有哪些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 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 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 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5.一般假离婚多数为了某种利意.如落户口,房产等等。

  二、什么是欺诈离婚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 , 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 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 , 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 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 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 , 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 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 , 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 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 , 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假离婚分为两种,一种为同谋离婚,一种为欺诈离婚。同谋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为达目的而串通暂时离婚,得目的达成后在复婚的行为。而欺诈离婚是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采取欺诈手段欺骗另一当事人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两种行为不仅对于夫妻双方感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更是会破坏我国社会经济秩序。

婚姻律师咨询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5-1006-6787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