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5-1006-6787      0755-82575520

律所介绍

INTRODUCTION

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地处深圳市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区,环境优美,设备先进
点击这里

关于律师

ABOUT

杨洪波律师, 江西省进贤县人,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从事法律工作16年,曾任职法官,现为深圳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点击这里

服务承诺

SERVICE

杨律师执业以来,一直秉承“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多年来以专业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点击这里

在线咨询

CONSULTING

如果您遇到了法律纠纷需要咨询律师,可在本站向杨洪波律师免费咨询。
点击这里
律师介绍
您现在的位置是:婚姻律师咨询网>相关法规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要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0-06-07

分享到:

  离婚的行为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离婚的过程中不仅牵涉到子女、财产还会牵涉到对于损害赔偿的问题。这是双方在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知道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要?这关系到自己的利益问题,大家需要进行详细的思考。下面本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要

  离婚过错方有法定过错情形时,才需要对无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此时的赔偿分为了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而精神赔偿的计准,主要涉及到了过错程度、无过错方受到的现实损害、谋生能力、双方的年龄及健康情况等六种因素。但在这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到底要怎样确定,这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不像财产损害那样可以通过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这就使得它的确定具有很大的任意性。

  虽然我们不可以对离婚精神损害有一个统一的指标,但是我们可以大概地确立一些概算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让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具体实践中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看我本文的内容介绍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要之后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需要我们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这个问题户。

婚姻律师咨询网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5-1006-6787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