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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离婚和拿到赔偿有哪些方法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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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的结果是双方都会受到伤害,如果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那么,顺利离婚和拿到赔偿有哪些方法呢?下面本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顺利离婚和拿到赔偿有哪些方法?

  对于离婚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并尽可能多的提供一些因为对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证据。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二、离婚赔偿和离婚经济补偿有什么区别?

  经济补偿依据的法律是《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经济补偿不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而考虑双方承担的义务的多少。同时,适用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夫妻之间采用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是指夫妻之间达成的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基于所有权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均有所有权人自行承担。

  而离婚损害赔偿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而遭受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害时,该受害方向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依据的法律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赔偿要求一方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存在,且行为人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过错情形包括四种: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经济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赔损害赔偿,一般会以金钱的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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