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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赠与房产如何办理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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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的是有夫妻一方为了表示自己的爱意或者诚意,提出将房屋赠与给对方,在自己婚前的财产上面加上对方的姓名。那么,夫妻间赠与房产如何办理?接下来由本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间赠与房产如何办理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 房产过户手续 ,离婚时赠与房产的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问题的处理上,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做法:

  一是认为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相对于物权法及合同法的规定,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因其强烈的身份性不应适用赠与合同有关撤销权的规定,任意行使撤销权将使夫妻财产约定变成一纸空文,故夫妻之间有关房产赠与的约定无需经过物权变动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是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

  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并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经过认真细致地讨论,本解释第六条采纳了后一种意见。

  需要指出的是,该条重点在于明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利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条件是赠与房产的产权尚未发生转移,不适用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其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二、夫妻间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赠与人要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房屋赠与协议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三、房产赠予费用如何计算

  1、营业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免征。

  3、契税:按国家规定3%-5%税率,一般3%,200万元×3%=6万元。和交易相同。

  4、印花税,不免。万分之五。

  5、公证费,评估价的2%。200万元×2%=4万元。

  税费计算: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3%的契税和2%的赠与公证费,共计125080元,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如果是赠与人三代真系以内亲属、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或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时,是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因此夫妻间赠与房屋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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