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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算是个人财产吗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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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姻财产关系中,房屋往往是最重要的财产。所以,双方都会对房屋的财产权十分重视。为了避免在离婚时对房屋所有权产生争议,购房者往往会选择对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来购买房屋,使房屋所有权归到自己名下。婚前买房算是个人财产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前买房算是个人财产吗

  1、婚前自己出资或者家人出资购房,付全款的,写在自己名下,那无论房产证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这样的房屋都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

  2、如果是婚前贷款购房,自己或者父母帮着付的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无论结婚以后自己还的贷款,还是对方还的贷款,离婚的时候,房子还会判归婚前购房这一方,但对于婚后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增值,这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折算下来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款。

  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怎么处理

  如果在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了不让子女有较大的生活压力,给子女购买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任意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对于“婚前买房算是个人财产吗”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不同的购房贷款等具体情形也有相应的法条可以查找。在实际的房屋购买过程中,房屋所涉及的产权属性往往是复杂的,此时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对其进行处理,明确其归属,您可以咨询本网律师获得更多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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