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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欠的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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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债务离婚后的处理应当确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就需要共同清偿,反之则不用。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婚后债务离婚后应该如何处理的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婚后债务离婚后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这个按照原则上来说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就是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着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欠债这方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还是有分为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这个一定要弄明白的,还有一种就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如果借钱一方也没有办法证明这个钱是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进行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另一方没有必要还这个钱。

  二、夫妻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三、夫妻债务处理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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