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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来源:婚姻律师咨询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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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在结婚前双方都会有自己的存款或者私有财产等,这类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一般婚前财产是可以进行一个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会对婚前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二、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1、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2、房改房不可分割,归属父母

  “房改房”是指我国居民住宅由单位福利分房改革为单位根据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的房屋,是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产物。该房屋出售价款远远低于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实际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待遇。

  根据物权取得原则,该房屋的物权应属于购房人即该职工所有。而如果实际出资人不是该职工,那么实际出资人与该职工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还款,但不可以主张房屋的产权。

  3、养老保险金未到期,不能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或者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对方还没有取得或者根本就无法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应得”的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是不公平的,甚至会削弱国家对公民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婚前财产离婚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进行分割的,若是要分割的话除非双方有约定的,但由于婚前财产没有进行公证的,婚后又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在一起的,分割的时候就会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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